林芳伸手拽了拽林氏,怯懦道:“娘,要不我看還是算了吧,再說下去惹惱大哥了咋辦?”

林氏不滿的拍了林芳的手背一下:“算了?算什麽算?他想分家他還有理了?今個這事不論說到哪裏都是咱們占理,咱們還怕他們不成?”

“一句話,分家你就死了這條心吧!老娘絕對不同意!”

頓了頓,柔聲勸道:“老大,聽娘的話,把這個賤蹄子休了吧,娘再給你找個更好的。夏家夏婆子就不是個好的,你想啊,從她們夏家出來的人能有什麽好?”

林一凡眉頭緊皺,閃過一絲不耐煩:“好了,她好不好我自有分寸,娘就不要再說了。還有,我的屋子以後娘要是再進去,那就別怪我鬧着分家。”

林氏哀嚎一聲:“老大,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麽?你被這個女人迷了心竅了啊?她有啥好?你竟然為了她三番五次的要分家,你是想讓咱們林家淪為村子裏的笑柄是不是?高堂在不分家的道理你難道不懂嗎?你這麽做把你爹娘置于何地?你存了心想讓外人看咱們家的笑話不是?”

“就為了這麽個女人,你連生你養你的爹娘你都不要了?你的書都讀到狗肚子裏去了?要是早知道你為了這麽個二婚命硬克夫的女人連家人都可以不要,當初你生下來老娘就該把你掐死!”

林氏狠狠的剜了眼站在屋門前的夏萍,都是這個賤蹄子作得怪,要不是她,老大咋會變成這樣?還想拾掇老大分家?門都沒有!分家了以後她找誰要銀子去?分家了以後靠誰幫襯下面的弟弟妹妹?、

老二老三就是個種地的,靠着地裏一年的收成,一輩子能有啥出息?閨女還小,等嫁出去了以後萬一過的不好,還不是要靠娘家?沒有銀子她拿什麽補貼老二,老三和閨女?

老大就是個招財樹,隔四五天上山一趟弄點獵物回來,即嘗了肉腥餘下的還能賣錢。她要是把老大分出去了,以後老大賺的銀子自己拿在手裏,交不交的全靠人家心意,她難道還能死皮賴臉的上門去要?人老了,手裏一個銅板沒有,心裏也不安生。再說了,四五天拿回家四五百個銅板,一個月三十天,算下來最少賺一兩銀子,一年十二個月,怎麽得也有十二兩銀子。這麽多銀子她只要想想不在她手裏,她這心裏七上八下的,膈應得難受。

“随你怎麽說,以後你要是再進我房間,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你信不信我都會搬出林家!”

林一凡冷着一張臉,聲音淡然清冷,卻透着森然的寒意,讓人脊背發寒。

林氏脫口而出的話像是關上了閘門似的,在嘴裏打了個轉又咽了下去。

這就是她養活了十幾年的兒子,在他心裏,自己這個當娘的二十幾年的陪伴竟然抵不過一個外人二十來天的陪伴,其中的落差,林氏是想想就寒心!

林氏不甘的應道:“搬出林家?好,你要是搬出林家以後你就別喊我娘,別回來看我,我就當從來沒有生過你這個兒子!”

她活了這麽一大把歲數,什麽大風大浪沒經歷過,幾句威脅的話而已,她還不放在心上!

林一凡腳步頓了頓,随後又繼續往前走。

林家的吵鬧聲驚得隔壁鄰居頻頻從家裏低矮的院牆探出頭往林家看,林氏氣惱的呵斥了一句,進了屋直挺挺的躺在炕上。

林芳後腳也進了屋子裏,做到炕沿邊,語氣中透着幾分埋怨。

“娘,你說你也是,你去大哥屋子裏翻什麽東西,現在可好,東西倒是翻出來了,你說的話大哥壓根就不聽,非但如此,還被他威脅一通,得不償失。”

林氏翻了個身,不耐煩道:“你嚷嚷個啥?我要不去他屋子裏翻東西,我能知道她們背着我偷藏私房錢了?要是不去他屋子裏翻東西,我能翻出将近四十斤的大米?得不償失?咱們走着瞧,我倒要看看最後你大哥敢搬出去不敢,老子是他娘,他要是敢舍棄我和你爹搬出去住,那他就是大不孝,村子裏的人最重視的就是孝道,要是被村子裏的人知曉了,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他!”

林芳嘟嘟囔囔的埋怨個不停,吵得林氏耳朵難受。

“好了,你有完沒完?你歇一會吧啊,讓我腦子清靜清靜,有我和你爹在,你大哥不敢分家,你當我們都是死的啊?你放心,娘承諾給你的陪嫁一個銅板都不會少,你趕緊出去,讓我睡一會,被你大哥氣的我頭疼!”

林氏眉頭緊皺,揉着額頭,臉上浮現一絲不耐煩。

林芳哼了一聲,轉身出了屋子裏。

隔了幾間屋子,東屋的談話自然是傳不到西屋,否則,這番話要是被林一凡聽到,少不了心裏難受。

林一凡一臉愧疚:“對不起,我也不知道我娘會進來翻東西,那些大米,你放心,等我攢夠了銀子,我再買給你!”

夏萍擺了擺手:“不用了,不過是點大米,只要她以後不亂進屋子裏就好了。”

話說出口,夏萍自己心裏都不信。像林氏這種人,一旦發現一次屋子裏藏了東西,以後定然是頻繁光顧,除非他們分家,自己搬出去住。

用腳指頭想想,以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可能性基本為零。

林一凡算是家裏的主要經濟來源,他們是斷斷不會舍棄的,舍棄了林一凡就相當于是斷了家裏的經濟來源,這對于喜歡掌控銀錢的人來說,是斷然無法接受的。

其實林氏和夏婆子很像,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對錢的掌控。

一時之間,倆人都沉默了下來,靜寂的空氣中只餘倆人淺淺的呼吸聲。

“你!要是你娘再來屋子裏翻找,你真的要搬出去住?”

夏萍心裏抱着一絲僥幸和高興,連她自己也覺得莫名其妙,不知道潛意識那絲僥幸和高興到底是什麽。

林一凡淡淡的應了一聲,要是再來,依着他的性子,真的會搬出去住。

他的性子偏冷,活了二十五年,可以說将近十年的時間是在軍隊度過的,親情對他來說,早已經淡漠了,在軍隊的時候,他甚至忘了家是什麽感覺。